(原标题:河南烨达新材料科技及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因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信息,被出具警示函)
2024年1月30日,河南证监局公告,对河南烨达新材料科技及董事长吕凤鸣、董事会秘书方亚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原因是该公司在涉及侵权纠纷的重大诉讼过程中,未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该诉讼涉案金额合计68,437,779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00.24%。公司在诉讼进展中,包括起诉、上诉、再审等重要环节,均未及时向公众披露,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河南证监局要求该公司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并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