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奕鑫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1900元)
金融界2024年1月31日消息,山西奕鑫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因使用假冒产品,被安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900元。
根据公告内容,山西奕鑫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通过招标成为山西永鑫煤焦化责任有限公司永鑫职工公寓门窗制作与安装工程承包商,并于2022年8月2日签订工程合同。其在窗户上使用的传动杆和锁块五金配件中,标识有“KILONG”商标,该标识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定使用在第六类商品上的商标,商标所有权人为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奕鑫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自河南郑州五金批发交易市场购进标识“KILONG”五金配件传动杆40个,锁块40个,加工后安装于其承揽的山西永鑫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永鑫职工公寓门窗制作安装工程,2023年1月3日经注册商标权利人现场鉴定,非其公司生产,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山西奕鑫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行为。安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现责令山西奕鑫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以罚款1900(19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