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深交所向东港股份下发监管函,因后者股东增持达到举牌线后未及时停止买入

来源:读创 2024-02-04 23:31:3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原创】深交所向东港股份下发监管函,因后者股东增持达到举牌线后未及时停止买入)

深交所2月4日向东港股份(002117)下发监管函,原因为后者股东费占军、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导致与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达到5%时,未能按照的相关规定停止买入上市公司股份。

据监管函,根据东港股份于2024年1月25日披露的《股东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费占军、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累计增持5,404,957股,增持比例0.9906%,导致二者及一致行动人累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由4.7717%变动至5.7623%。上述二者在增持上市公司股份导致与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达到5%时,未能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停止买入上市公司股份。二者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3.4.3条的规定。深交所希望二者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深交所同时提醒,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来源:读创财经综合

审读:汪蓓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东港股份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