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原创】信息披露不及时!东尼电子收警示函,2023年预亏最高3.6亿元)
东尼电子(603595)2月5日晚间公告,因信息披露不及时,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警示函》显示,2023年1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州东尼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尼半导体)与下游客户T签订重大合同,约定东尼半导体2023年向下游客户T交付6英寸碳化硅衬底13.5万片,合同含税总价为6.75亿元。
截至2023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2023年三季报时,上述合同仅完成交付进度6.74%,公司已可以预见2023年交付计划大比例不能完成,但迟至2024年1月6日才披露《关于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构成信息披露不及时。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沈新芳、总经理沈晓宇、董事会秘书翁鑫怡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沈新芳、沈晓宇、翁鑫怡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及相关人员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杜绝今后再次发生此类违规行为。下一步,浙江证监局将根据专项检查情况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始创于2008年,2017年在上交所主板上市,专注于超微细合金线材、金属基复合材料及其它新材料的应用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生产的产品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医疗、太阳能光伏、新能源汽车、半导体新材料五大领域。
业绩方面,东尼电子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3年全年归属净利润亏损3.2亿元-3.6亿元,与上年同期约1.08亿元相比,将出现亏损。
东尼电子表示,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为,半导体业务存货预计将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合计约3.67亿元(存货包含《东尼电子关于重大合同进展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中“五、风险提示”提到的库存商品);光伏、半导体、消费电子业务毛利下滑;光伏、新能源等业务研发费用增加;利息支出增加、汇兑损失导致财务费用增长。
二级市场上,截至2月5日收盘,东尼电子报17.27元/股,下跌10.01%,总市值40.14亿元。
来源:读创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