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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舆情|万业企业第二大股东遭上海证监局责令改正

来源:读创 2024-02-06 20: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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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原创】公司舆情|万业企业第二大股东遭上海证监局责令改正)

万业企业(600641)2月6日晚间公告,上海证监局决定对公司第二大股东三林万业(上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上海证监局指出,截至2018年7月17日,三林万业持有万业企业股票10903.86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3.53%。2020年6月10日,三林万业通过大宗交易减持304万股,减持比例为0.38%;2020年7月27日,万业企业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林万业股份数量增加2119.97万股,持股比例增加0.13%;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10月30日、2021年3月11日至2021年9月6日、2022年1月14日至2022年7月8日、2022年8月15日至2023年2月10日、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10月6日,三林万业五次披露减持计划并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股份340万股、720.57万股、1794.01万股、976.44万股、1482.62万股,减持比例分别为0.36%、0.75%、1.87%、0.75%、1.59%。

至此,三林万业对万业企业的持股比例累计变动已达到5.57%。三林万业未在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达到上市公司股份5%时停止交易,且未按照规定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直至2024年1月6日才就上述情况披露了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证监局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十三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三林万业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1月5日晚,中国证监会就《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就投资者权益变动要求统一明确为“刻度”标准,并明确由上市公司对因公司股本变化导致的投资者权益变动情况进行披露。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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