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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成时任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收监管警示,因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来源: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2024-02-08 17: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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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ST天成时任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收监管警示,因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4年2月8日,上交所发布公告,对贵州长征天成控股(以下简称ST天成)时任总经理周联俊、时任财务总监马滨岚、时任董事会秘书陈磊予以监管警示。

公告显示,ST天成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存在违规。2016年10月,ST天成与新华金控签订协议,将持有的北京国华汇银科技100%股权以7,000万元转让给新华金控。2023年,公司先后披露诉讼事项及进展,福建爱特点信息科技起诉请求解除其与公司就国华汇银的股权转让协议,并诉求公司返还股权转让款2,500万元。

2023年8月,公司披露诉讼相关事项的问询函回复公告显示,因新华金控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在新华金控相关人员已处于失联的情况下,于2017年5月将国华汇银的股权变更登记回公司名下;2017年6月,公司与福建爱特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账务处理方面应终止确认其长期股权投资、相应调减当年投资收益7,500万元。

对于上述股权变更登记回公司名下及再次出售的相关情况,公司均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且再次出售可能产生的损益占公司2016年归母净利润的75.8%,已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公司未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其行为违反了《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于公司相关违规事实及情节,上交所已对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作出纪律处分决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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