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纬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被全国股转公司出具警示函)
金融界2024年2月8日消息,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公告,宁波纬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被出具警示函。
据公告,宁波纬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2017年6月27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闻丽君、俞波与宁波嘉睦承久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协议,约定了股份回购选择权、优先出售权及相关特殊投资条款;2022年1月25日,各方签署补充协议,将约定的截止时间延长。2022年2月11日、3月1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闻丽君、俞波与李云伟、殷广同、刘淑兰、宁波正海聚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诺登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署协议,约定了股份回购选择权、优先出售权及相关特殊投资条款。2022年3月30日,公司申请挂牌同时定向发行,未披露上述特殊投资条款,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1.5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第3条和第4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第4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宁波纬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法规,构成了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对此,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宁波纬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闻丽君、俞波、陈英、孙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