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珠海隆祺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被罚款6000元)
金融界2024年2月20日消息,珠海隆祺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因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行为,被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罚款人民币6000元整。
根据公告内容,2023年12月19日,在三灶镇机场北路润都股份厂区门口,珠海隆祺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实施取得客运经营许可的客运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行为,涉案车船号为粤C05551F,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视频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运输服务合同、证件照片等证据为证。
珠海隆祺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七条第一款,构成了违规行为。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七条第一款和《珠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23年修订版》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第4目,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对珠海隆祺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6000元整。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