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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京啤酒及独董因信息披露不实,被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来源: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2024-02-23 17:5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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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燕京啤酒及独董因信息披露不实,被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2024年2月23日,北京证监局公告,对北京燕京啤酒、刘景伟、徐月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原因是该公司在2022年4月28日披露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中,刘景伟声明自己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但经查,刘景伟当时同时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家数超过五家,该公司未充分核查独立董事相关任职情况,对外公告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内容与事实不符。此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徐月香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证监局决定对北京燕京啤酒、刘景伟、徐月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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