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棉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筹划进展顺利 投资者索赔已有二审胜诉

来源:大众证券报 2024-02-27 15:44: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红棉股份重大资产重组筹划进展顺利 投资者索赔已有二审胜诉)

红棉股份(000523,原广州浪奇)近日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称,为进一步扩大公司食品饮料板块业务规模,公司拟通过现金方式购买轻工集团全资子公司鹰金钱10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估值及定价尚未确定。目前,本次交易相关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正有序开展,交易双方尚未签署任何协议,实施收购标的公司股权尚存在不确定性。

此前,红棉股份于2月19日晚间发布股份回购计划公告,控股股东拟半年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不少于2700万股、不超过5400万股,并且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12月30日,红棉股份发布《关于涉及诉讼及进展的公告》,广州中院已对林某等共305名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红棉股份赔偿金额合计超过3800万元。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对投资者索赔损失可能产生的债权已进行了预留,将按照重整计划中规定的普通债权的清偿方案予以清偿。

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红棉股份于2021年1月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遭立案调查。2021年12月24日,广东证监局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2018年至2019年期间虚增营收、营业成本、利润和虚增存货,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此外2018年至2019年期间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资金往来及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2018年年报、2019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目前,针对红棉股份上述行政处罚确定的违法行为,未参与索赔的适格投资者仍可提起诉讼。福建证威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表示,凡于2019年4月30日至2020年9月27日间买入红棉股份股票,且在2020年9月28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55)报名登记。

谢保平律师进一步表示,红棉股份投资者索赔已有二审胜诉判决,受损投资者在获赔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目前,该案件诉讼时效尚未届满,建议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扫码报名索赔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红棉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