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参林隐瞒实控人被刑拘半年之久 或引发投资者向公司索赔)
3月1日晚间,大参林(603233)披露了一起诉讼案,由此牵出公司实控人之一柯金龙已被刑拘长达半年之久的消息。
公告显示,大参林全资子公司茂名大参林连锁药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名子公司”)于2023年11月23日收到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被告单位为茂名子公司,被告人为公司实控人之一柯金龙,涉嫌单位行贿罪。目前,该案一审已开庭,正在审理中。
大参林表示,该诉讼涉及茂名子公司历史的批发业务,公司主营业务集中在连锁药店零售业务。2020-2022年期间,公司对涉案客户销售额占公司收入比例分别为0.25%、0.20%和0.15%,占比较低。柯金龙本人目前未在公司担任任何管理职务,不参与公司任何的经营管理事务,本次柯金龙涉及诉讼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随后,大参林又发布了补充公告,称茂名子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收到茂名市监察委员会下发的《立案通知书》,于2023年8月24日收到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下发的关于柯金龙刑事拘留的《拘留通知书》,其本人于即日起受到刑事拘留处置;根据《起诉书》,柯金龙于2023年7月14日被留置。
大参林在公告中表示,在此过程中,公司错误的认为该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暂未造成较大影响,同时因案件还在审理过程中尚未判决,公司对于相关信息披露要求把握不准确,未及时进行公告,公司就本次事件所造成的负面影响表示真诚的歉意。
根据信息披露第二十二条第十七款:“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者职务犯罪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对此,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凡在2023年7月14日至2024年3月1日期间买入大参林股票,并在2024年3月1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提起索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值得一提的是,劲嘉股份也曾因未及时披露公司实控人、董事长乔鲁予被纪检监察机关留置事项,被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提起民事诉讼。目前,该案已有部分投资者获得一审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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