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靓时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信息披露规则被全国股转公司出具警示函)
金融界2024年3月7日消息,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公告,江苏靓时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靓时新材)因违反信息披露规则,被出具警示函。
据公告,靓时新材在2023年5月16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并于5月23日自行派发至股东资金账户。但公司未按照规定于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披露权益分派公告,后于2023年11月10日进行补充披露。
靓时新材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对此,全国股转公司对靓时新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杰、董事兼董事会秘书于婧均出具警示函。
全国股转公司在警示函中强调,靓时新材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按照《信息披露规则》等规定履行的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公司治理合法合规。并警告其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全国股转公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