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陆辉因收购信息披露违规和股票交易违规被罚,被全国股转公司出具警示函

来源: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2024-03-07 16:07:5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陆辉因收购信息披露违规和股票交易违规被罚,被全国股转公司出具警示函)

金融界2024年3月7日消息,全国股转公司发布公告,陆辉因收购信息披露违规和股票交易违规,被出具警示函。

据公告,陆辉在2023年9月21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合安气体股票552,500股,其持股比例从23.47%增至25.00%,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上述股权变更构成挂牌公司收购。然而,陆辉尚未披露收购报告书、财务顾问意见及法律意见书,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规定,构成收购信息披露违规。此外,陆辉在2023年9月22日和2024年1月19日分别减持合安气体股份150,000股和2,272,500股,持股比例从25.00%减至18.27%,持股比例达到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0%时未暂停股票交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规定,构成股票交易违规。

陆辉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规,构成了收购信息披露违规和股票交易违规行为。对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全国股转公司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并要求陆辉应当按照相关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规范进行股票交易,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