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讷河市灵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依安新屯大药房被罚款350元)
金融界2024年3月7日消息,讷河市灵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依安新屯大药房因违法从事药品生产、经营,被依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50元。
据公告内容,2023年12月21日,依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监督检查时发现,讷河市灵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依安新屯大药房在销售吉林显峰科技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和广州白云山中一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前列通片时,未按规定出具销售凭证。尽管执法人员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给予警告,但在2023年12月26日的再次检查中,发现该店仍未改正。
讷河市灵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依安新屯大药房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构成了违法从事药品生产、经营的违规行为。依据《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九条,决定对其违法行为予以一般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350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