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世龙实业两年虚增营收超过3亿元领“预罚单” 这些投资者有望依法索赔)
在被立案调查近10个月后,世龙实业(002748)3月12日收到江西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指其全资子公司世龙供应链涉嫌虚增营收和利润,导致公司2019年、2020年年报存虚假记载,拟对公司及相关负责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措施。
经查明,2019年至2020年期间,世龙供应链通过与相关客户开展无实物流转、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其中,2019年虚增营收1.67亿元,虚增营业成本1.61亿元,导致虚增利润总额573.17万元;2020年虚增营收1.47亿元,虚增营业成本1.35亿元,导致虚增利润总额1178.41万元。上述情形导致世龙实业2019年年报和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江西证监局拟对世龙实业给予责令改正、警告,并处以280万元罚款;同时,拟对公司6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分别处以50万元至140万元金额不等的罚款。
同日,世龙实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汪国清还收到江西证监局出示的《警示函》,指其在2006年6月,以代理人代持方式出资参与设立嘉柏公司;2012年10月,嘉柏公司被宏柏公司整体吸收合并,嘉柏公司、宏柏公司与世龙实业构成关联法人关系。
而2011年至2012年10月期间,世龙实业与嘉柏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合计6782万元,2012年10月至2017年4月期间,世龙实业与宏柏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合计1.08亿元。汪国清未依规履行向上市公司报告义务,导致世龙实业未及时披露上述期间关联交易情况,直至2017年4月才予以披露。江西证监局决定对汪国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王添聿律师表示,如果“预罚单”最终落实,相关受损投资者可向世龙实业依法提起诉讼索赔。目前来看,2020年4月21日至2023年5月29日之间买入过世龙实业的股票,且在2023年5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有望索赔,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33)报名,参与诉讼索赔诉讼预征集,律师将及时帮助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
另外,世龙实业披露的2023年业绩预告显示,预计公司2023年净利润为1600万元至2400万元,同比上年减少86.68%至91.12%。
记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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