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总经理泄密利好,合作伙伴买*ST星星买到单日顶格,涉内幕交易被罚没674万

来源:金融界 2024-03-15 16:37:1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总经理泄密利好,合作伙伴买*ST星星买到单日顶格,涉内幕交易被罚没674万)

3月15日,证监会公布2024年“17号”罚单,对潘后成内幕交易“*ST星星”股票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68.72万元,并处以三倍罚款,合计罚没674.88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ST股票由于限制买入数量为50万股,潘后成在内幕交易过程中,曾三次顶格买入。

证监会指出,2021年12月3日,“*ST星星”公告的受赠江西星星48.75%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开前为内幕信息。内幕信息不晚于2021年11月16日形成,公开于2021年12月3日。*ST星星”副董事长、总经理潘某寿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2019年底以来,潘后成控制的永州星诚科技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ST星星”子公司星星精密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合作开发项目,潘后成与潘某寿对接该业务。2021年11月17日13:33:07,潘后成与潘某寿完成微信语音通话,通话时长三分零三秒。

经查,“柯某萍”光大证券账户、“柯某萍”中泰证券账户自开户以来由潘后成妻子柯某玉、女儿潘某沪下单交易。戴某强系潘后成实际控制公司的员工,“戴某强”长城证券账户、“戴某强”招商证券账户自开户以来由戴某强下单交易。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上述四个证券账户在2021年11月17日至11月24日期间合计买入“*ST星星”4327750股,成交金额14649474.50元。

其中,“柯某萍”光大证券账户在11月18日、11月19日买入“*ST星星”50万股、“柯某萍”中泰证券账户在11月17日买入“*ST星星”50万股,均达到了风险警示股票单日买入数量最大限制。

公告发布后,2021年12月10日起账户组开始卖出涉案股票,直到2022年8月15日,涉案股票全部卖出。经交易所测算,账户组在敏感期内交易“*ST星星”共获利1687222.58元。

证监会认为,潘后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内幕交易行为。对潘后成没收违法所得1687222.58元,并处以5061667.74元的三倍罚款。

本文源自:金融界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长城证券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