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问维赛新材信披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来源:大众证券报 作者:尔东 2024-03-15 22: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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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六问维赛新材信披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信披质量,尤其是信披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是拟上市企业受到高度审视之处。事实上,此前监管层多次表态将大幅提高拟上市企业现场检查比例,业内普遍认为,此举旨在强化IPO信披监管,威慑“带病申报”,倒逼拟上市企业提高申报质量。

《大众证券报》明镜财经工作室记者注意到,已披露招股书上会稿的保定维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赛新材”)一位担任财务总监的高管,公司招股书对其从业经历和在外任职及其相关关联方等方面披露存惹人瞩目之处。此外,翻阅公司多版招股书发现,公司对其2020年的产能及产能利用率的信披存在一倍的显著差异,个中缘由是否合理,同样令人关注。

高管曾任其他企业董事未披露

包括实控人、董监高等在内的从业经历、在外任职或对外投资等信披,以及与实控人、董监高相关的关联方,是各界对拟上市企业信披质量,尤其是信披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重要关注点之一。

担任维赛新材财务总监的高管曹俊,公司招股书对其的从业经历及相关关联企业方面的信披,便有值得注意之处。

2024年1月招股书上会稿中,公司披露了曹俊简历,其中“2017年12月至2019年4月,担任北京华捷艾米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10月至2020年3月,担任广东群兴玩具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4月至2020年11月,担任维赛有限财务总监;2020年12月至2021年11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但是,通过企查查查询的北京华捷艾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捷艾米”)工商登记信息显示,曹俊于2018年10月29日新进成为董事,2021年9月6日御任(见图一)。

图一:企查查关于华捷艾米变更登记截图

这意味着,维赛新材招股书并未披露曹俊还担任过几年的华捷艾米董事。

而且,从工商登记信息来看,曹俊自2020年4月进入维赛新材担任财务总监或董秘后近一年半时间里,兼任华捷艾米的董事。而公司2022年6月首次披露招股书的报告期为2019年至2021年,最新的2024年1月招股书上会稿报告期为2020年至2023年上半年,以此来看,公司高管曹俊存在报告期内任其他企业董事的情形。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按照关联方认定标准,维赛新材高管曹俊担任华捷艾米董事,属于对华捷艾米存在重大影响的情形。也就是说,华捷艾米应当认定为公司报告期内曾经的关联方。

事实上,公司招股书在关联方信披中,披露了报告期内曾存在的关联方,譬如2024年1月招股书介绍,上海景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原独立董事高斌曾担任董事的企业(见图二)。然而,公司2022年6月以来的历份招股书,对于高管曹俊报告期内曾任董事的华捷艾米,均未将其作为报告期内曾存在的关联方进行披露。

图二:维赛新材2024年1月招股书关联方截图

还曾入股会计师事务所和任监事

值得注意的还有,维赛新材招股书披露的曹俊入职一家A股上市公司时间与该企业公告存在不一致。

公司招股书披露,曹俊于“2015年5月至2016年5月,担任中再资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再资环系A股上市公司(代码600217),2016年年报中明确披露了曹俊的任职起始时间和离职时间,任期起始日期为2015年6月25日,离职日期为2016年5月3日(见图三)。

图三:中再资环2016年年报截图

上述年报如是披露曹俊简历:“2015年6月至2016年5月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曾任河南省林河酒厂会计;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战略和投资中心总经理;北京君合东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而且,彼时还简称*ST秦岭的中再资环在2015年6月25日晚间,披露了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显示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6月25日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聘任曹俊为公司财务总监(见图四)。

图四:中再资环2015年6月25日公告截图

对比中再资环公告,公司招股书披露的曹俊入职中再资环的时间与之存在1个月左右的差异。

工商登记信息还显示,名叫曹俊的自然人曾担任过2008年3月成立的北京数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监事——2021年3月12日御任监事;曹俊还是该企业历史股东,2013年11月20日前便是该企业股东,后于2020年10月19日退出。

值得一提的是,A股上市公司东方园林招股书显示,2007年12月,一位名叫曹俊的骨干员工增资入股10万股(当时持股比例为0.28%),工商登记信息显示这位曹俊持股至2017年2月。而东方园林公告显示,北京数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曾在2009年为东方园林提供过验资服务。

事实上,维赛新材招股书也披露曹俊在2007年7月至2014年3月,担任东方园林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战略和投资中心总经理,不过并未介绍曹俊曾在北京数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监事。

2020年一主要产品产能相差一倍

除了高管曹俊相关信披值得注意,公司不同版本招股书披露的同一年某主要产品产能,也出现了不一致。

作为风电产业链相关企业,维赛新材主要产品为PVC结构泡沫和PET结构泡沫,主要用于风电叶片,最终主要用户为风电企业。

公司2022年6月首次披露的招股书中,介绍了主要产品PVC结构泡沫和PET结构泡沫在报告期内的产能、产量及产能利用率、产销率。

其中,PET结构泡沫的2020年产销、产能等情况上,公司披露产能为42500立方米,产量为9593立方米,销量为9338立方米,产能利用率是22.57%,产销率为97.34%(见图五)。

图五:维赛新材2022年6月招股书产销截图

而公司2023年1月更新的招股书,披露的PET结构泡沫2020年产能却出现了巨大差异——产能只有2022年6月招股书披露数据的一半,即21250立方米,导致产能利用率增加一倍至45.14%,其余数据未变(见图六)。

图六:维赛新材2024年1月招股书产销截图

记者翻阅公司之后2023年3月、6月、7月、9月、11月招股书和2024年1月招股书上会稿,PET结构泡沫的2020年产能均披露为21250立方米、当期产能利用率为45.14%。

此外,公司2023年11月、2024年1月招股书均披露,“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PET泡沫产能全部位于子公司江苏维赛及望都维赛,江苏维赛PET泡沫生产线于2020年度全部安装完成调试转固,并于2020年度公司形成PET销售收入。2022年末望都维赛一期、二期厂房工程完工后,逐步购入设备,并于2023年度上半年度进行PET泡沫试产”。

显然,维赛新材不同招股书中,主要产品PET结构泡沫在2020年的产能出现相差一倍并导致产能利用率也相差一倍的显著差异,疑问油然而生:

1、2022年6月招股书披露的2020年PET结构泡沫产能为42500立方米,为何之后招股书披露的同期产能却少一半为21250立方米?

2、公司招股书对于2020年PET结构泡沫产能进行变化巨大的修改原因是什么,又是否合理、真实?

此外,结合公司对高管曹俊曾任华捷艾米任董事、入职中再资环时间等相关信披,也有诸多疑问待维赛新材解惑:

1、工商登记信息显示,曹俊2018年10月29日至2021年9月6日担任华捷艾米董事,公司2022年6月以来披露的历份招股书,为何从未在公司高管曹俊的简历中披露?是遗漏还是隐瞒?

2、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公司高管曹俊自2018年10月29日至2021年9月6日担任华捷艾米董事,按照关联方认定标准,华捷艾米应当是公司报告期内曾经存在的关联方,公司为何在关联方信披中并未披露,是遗漏还是隐瞒?

3、公司对于曹俊入职中再资环的时间,为何与中再资环公告披露的曹俊入职时间存在1个月的差异?公司信披是否真实、准确?

4、从上述种种情形看,公司认为自身信披质量能否取得投资者的信任?又能否确保自身信披做到真实、准确、完整?

对于维赛新材其他值得注意情形,本报将继续关注。

记者 尔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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