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格力地产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 适格投资者仍可提起诉讼索赔)
日前,格力地产(600185)公告称,为确保公司拟发行股份及对免税集团100%股权收购工作的顺利推进,格力地产决定将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期限延长12个月,至2025年4月7日。
公开资料显示,早在2020年5月,格力地产就公布重组交易计划,计划收购珠海免税。上述公告提及,因格力地产在2023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司已按照规定向上交所申请中止审核本次重组事项。经公司依法依规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涉及公司的立案调查事项已调查、审理终结,目前,公司正积极推动本次重组申请恢复审核的相关工作。
具体来看,2023年9月28日,格力地产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存在少提存货减值并多计利润或多提存货减值并少计利润的情况,并导致其2018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等多则公告存在错报。鉴于前述违法事实,公司被广东监管局予以警告并处300万元的罚款。
对此,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公司提起民事诉讼索赔。目前判断,于2019年4月30日至2023年7月13日期间买入格力地产股票,并在2023年7月13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具体时间段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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