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新海下周进入退市整理期,4万投资者咋办? 律师称退市不影响相关投资者索赔)
因涉及“专网通信业务”被重罚的*ST新海(002089)3月19日发布公告,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新海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是在3月26日,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为4月17日。
今年2月5日深夜,*ST新海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2014年3月,*ST新海董事长张亦斌与隋某力等人入股成立苏州新海宜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宜电子”)等企业,开展专网通信业务,而围绕“专网通信业务”相关的专网通信产品的虚假生产加工及购销,上下游、产品确定、合同签订、资金支付、虚假实物流转等,都由隋某力一人操控,相关业务构成虚假销售循环。
2014年至2019年8月31日,*ST新海通过直接和设立子公司方式参与隋某力主导的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其中,新海宜电子自2014年3月至2019年8月纳入新海宜合并报表范围,新海宜电子通过参与虚假自循环业务虚增销售收入、利润。
2014年至2019年上半年,*ST新海通过专网通信虚假自循环业务分别虚增销售收入2.25亿元、9.08亿元、11.88亿元、8.76亿元、4.2亿元、1.24亿元,相应虚增利润总额4698.89万元、1.53亿元、1.49亿元、8082.75万元、7195.31万元、2132.76万元;2019年虚增利润总额3911.88万元。
对此,证监会决定对*ST新海责令改正,并警告及罚款400万元;时任董事长、总裁张亦斌遭警告及罚款200万元,并10年证券市场禁入;时任董秘兼任新海宜电子董事徐磊等人也遭警告及15万元至60万元不等的罚款。而且,*ST新海上述形成已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根据相关规定,*ST新海受罚后,相关受损投资者可依法向公司索赔。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王添聿律师表示,2015年3月20日至2021年7月13日之间买过*ST新海股票,且在2021年7月13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33)报名,参与诉讼索赔征集诉讼,律师将及时帮助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
王添聿律师提醒,*ST新海退市不影响相关投资者依法索赔。由于该案诉讼时效届满日为2024年7月14日,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应注意避免错失合法挽损机会。
此前,*ST新海股票已于2月6日开市起停牌。停牌前2个月时间里,公司股价已持续下挫,出现过多次跌停甚至连续跌停,2月5日再度跌停收报0.78元/股,该股价只有2020年3月创下的长期高点的25%。而截至2023年9月30日,*ST新海普通股股东数为41365户。记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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