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顺博合金收监管函,因未及时披露转股价格修正条件)
2024年3月22日,深交所发布公告,重庆顺博铝合金(以下简称“顺博合金”)收到了监管函。原因是顺博合金在发行的顺博转债前期已存在触发《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规定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情形,但迟至2024年3月7日才披露《关于顺博转债预计触发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条款的提示性公告》。
顺博合金未在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5个交易日前及时披露提示性公告,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2.1.1条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第十五条的规定。
深交所希望顺博合金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要求顺博合金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