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和胜股份收监管函,因前期会计差错)
2024年3月22日,深交所发布公告,广东和胜工业铝材收到了监管函。公告显示,和胜股份在2024年3月16日披露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中,自查发现2021年度和2022年度财务报表中的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存在前期会计差错。
具体来看,2021年合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调整-76,273,615.72元、76,273,615.72元,2022年合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调整-120,085,683.44元、120,085,683.44元。
和胜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和《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的规定。深交所希望和胜股份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