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频繁释放重组信号 律师:利好投资者索赔

来源:大众证券报 2024-03-25 08: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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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格力地产频繁释放重组信号 律师:利好投资者索赔)

格力地产(600185)近期公告称,股东大会决议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事项,延长期为一年。

公告资料显示,格力地产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珠海市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免税集团”)全体股东持有的免税集团100%股权,并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此重组草案在2023年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4月14日获得上交所受理。

之后,因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司按照规定向上交所申请中止审核本次重组事项。经公司依法依规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调查,涉及公司的立案调查事项已于2023年9月28日调查、审理终结,目前公司正积极推动本次重组申请恢复审核的相关工作。

该重组决议的有效期为通过本次重组相关议案后12个月内有效。鉴于上述期限即将届满,为确保公司股权收购工作的顺利推进,格力地产决定将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期限延长12个月,至2025年4月7日。

除披露公告外,格力地产董秘多次在互动平台对投资者表示:“公司与中介机构正在积极推进申请恢复重组审核的相关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公告中影响收购进展的立案事项审理终结,指的是格力地产于2023年9月28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公司存在少提存货减值并多计利润或多提存货减值并少计利润的情况,并导致其2018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等多则公告存在错报。鉴于前述违法事实,公司被广东监管局予以警告并处300万元的罚款。

鉴于此,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凡是于2019年4月30日至2023年7月13日期间买入格力地产股票,并在2023年7月13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登记,具体时间段以法院认定为准。

“证监会3月15日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其中提到‘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提升投资价值’。格力地产重组两度耽搁事项,或迎来政策契机。这对广大投资者索赔来说,也属于利好消息。”赵敬国律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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