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原创】公司舆情 | 涉嫌违规财务资助,财信发展一天内连收警示函、监管函!)
因涉嫌违规向间接参股公司和非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等事项,财信发展(000838)一天内连续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以及重庆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及警示函。
4月1日,深交所向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鲜先念、王福顺、闫大光发出监管函。
监管函称,财信发展2024年3月21日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显示,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财信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20年9月9日向深圳市财信新领航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000万元,前述财务资助于2021年7月28日转至深圳信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述财务资助未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称,财信发展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鲜先念、时任总裁王福顺、时任财务总监闫大光,未能勤勉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违反了相关规定。
4月1日晚间,财信发展同时发布公告称,当天收到重庆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及警示函。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经查,财信发展2020年9月9日对间接参股公司深圳市财信新领航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000万元,2021年7月28日对非关联方深圳信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000万元,财务资助金额分别占发生时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1.02%。截至2024年3月21日,财信发展对深圳信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财务资助尚余本金1200万元及利息122.27万元未收回。
财信发展上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未签订协议,未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进行临时公告,也未在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半年度及年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鲜先念作为时任董事长,闫大光作为时任财务总监,未能勤勉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王福顺作为时任总裁,对 2021年5月离任前的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重庆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业绩方面,财信发展2023年度业绩预告披露,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9亿元–3.8亿元,上年同期亏损2.3亿元。该公司解释称,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房地产业务毛利率下降以及计提减值所致。目前,相关资产减值测试仍在进行中,最终减值准备计提的金额将以年审机构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股价方面,财信发展近期走势强劲,自2月8日企稳反弹以来,持续攀升,至4月1日收盘,累计涨幅近50%。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