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滚动新闻 - 正文

【原创】公司舆情|或缴共5亿元消费税!博汇股份收关注函:公司“重芳烃衍生品”产品未缴纳消费税的判断依据及合理性?

来源:读创 2024-04-01 18:44:3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原创】公司舆情|或缴共5亿元消费税!博汇股份收关注函:公司“重芳烃衍生品”产品未缴纳消费税的判断依据及合理性?)

4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关于对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股份”或“公司”)的关注函。关注函要求博汇股份就或需缴纳消费税共5亿元说明前期公司“重芳烃衍生品”产品未缴纳消费税的判断依据及合理性。

▲深交所关注函截图

关注函称,2024年3月29日,博汇股份披露《关于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暨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司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镇海区税务局澥浦税务所《税务事项通知书》,要求公司“重芳烃衍生品”产品按“重芳烃”缴纳消费税,如按税务通知书的要求缴纳消费税,对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及2024年一季度的利润影响分别约为3.0亿元和2.0亿元,公司2023年业绩将由盈利转为大额亏损。深交所对此表示关注,请博汇股份核实以下问题并作出进一步说明:

1.请博汇股份说明2023年度、2024年一季度“重芳烃衍生品”“重芳烃”产品收入金额和占比情况,结合“重芳烃衍生品”“重芳烃”产品区别联系、产品分类及缴税适用的法律法规、与税务机关沟通的情况说明前期公司“重芳烃衍生品”产品未缴纳消费税的判断依据及合理性。

2.请博汇股份说明知悉缴纳消费税事项的最早时点,博汇股份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博汇股份在财务管理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3.请博汇股份说明上述消费税金额的确定依据及缴纳消费税事项截至目前的具体进展,并测算公司“重芳烃衍生品”如调整为按照“重芳烃”分类缴纳消费税,在调整前后对公司2023年年度及2024年一季度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科目和金额,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4.博汇股份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年审会计师及律师对前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博汇股份4月1日发布公告称,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方便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了解公司本次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的相关事项,公司决定于4月2日(周二)15:00—17:00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出席投资者说明会的企业人员有:公司财务总监项美娇、董事会秘书尤丹红。

审读:汪蓓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博汇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