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贵州长虹鹏程新材料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元)
金融界2024年4月4日消息,贵州长虹鹏程新材料有限公司因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未按照要求在经其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上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被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给予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2023年12月27日,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员对贵州长虹鹏程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了消防监督检查,经检查发现该场所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贵州弘伟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未在醒目位置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第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
贵州长虹鹏程新材料有限公司违反了《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条,构成了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未按照要求在经其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所在建筑的醒目位置上公示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的违规行为。因此,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决定给予贵州弘伟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