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抛减持计划,太和水股价应声下跌后破发 财务造假受罚还面临投资者诉讼)
4月7日晚间,太和水(605081)发布公告:公司股东上海诚毅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陟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339.74万股,即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
公司股价应声下跌,4月8日,收报于11.62元/股,下跌4.75%。
需要指出的是,截止到4月8日,根据沪深交易所发布的最新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细则,太和水已破发并已破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
据了解,目前上海诚毅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陟毅合计持有公司4.76%股份。面对破发的股价,上述股东仍然计划减持的原因,太和水方面称:“由于基金清算及自身运营管理需要。”
需要指出的是,在股东计划减持的背后,今年2月6日,太和水公告称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2017年起,太和水在江西省抚州市承做梦湖及凤岗河水生态治理项目,但未审慎考虑该项目的治理争议对收入确认的影响,未按照相关规定恰当估计完工进度,虚增2018年收入798.96万元。同时,太和水2018年虚增收入形成的应收账款一直存续并每年计提坏账准备,导致公司2018年、2019年财报及2020年、2021年、2022年财报中的坏账准备、利润总额不准确。据此,上海证监局对太和水给予责令改正、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何文辉给予警告,并处以75万元罚款;对时任公司总经理、董事徐小娜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太和水2021年2月上市,2017年至2019年均在上市前的2020年1月版招股书报告期内。根据处罚认定的事实,意味着太和水在IPO时期,其数据就存在不准确、不真实的情形。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王添聿律师表示,太和水受罚后,根据相关规定,相关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自太和水上市后至2023年7月11日买入过该公司股票,且在2023年7月11日仍持有该股票的亏损投资者,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33)报名登记,律师将及时帮助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
另外,3月31日晚间,太和水发布公告称,公司在上海兰韵文化中心购买的两处房产,因出售方上海博万兰韵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万兰韵”)与第三方合同纠纷等原因,被多个法院查封。太和水称:“在支付房款后,一直在督促博万兰韵办理产权证书。但截至公告披露日,因博万兰韵未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及办理大产权证,公司未能获得所购买房产的产权证书。”记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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