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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誉远股份副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80万元,因信息披露违法

来源: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2024-04-12 10: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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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誉远股份副总经理被警告并罚款80万元,因信息披露违法)

2024年4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发布公告,广誉远中药(以下简称广誉远股份)副总经理李众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警告并罚款80万元。

公告详细揭示了李众的违法事实:广誉远股份2016年至2021年年报“买断式销售”模式披露不真实,向部分下游商业公司实施压货,滥用“出库即确认收入”会计政策,提前确认销售收入,同时,对销售费用处理不正确,部分销售费用存在归属期间不准确或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形。这些行为导致广誉远股份2016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公告进一步详细列出了广誉远股份在2016年至2023年上半年的虚假记载情况,包括虚增或虚减的营业收入、销售费用以及利润等具体金额和占比。这些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会议决议、财务资料、业务合同、情况说明、工商资料、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广誉远股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虚假记载行为。李众作为广誉远股份时任分管经典国药事业部的副总经理,对广誉远股份披露的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保证上述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他知悉“产品发生滞销及近效期,可无条件退货”约定及压货情况,对山西广誉远“出库即确认收入”会计政策与业务实质不匹配问题未保持应有关注,未勤勉尽责,是广誉远2019年至2021年年报虚假记载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因此,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的规定,对李众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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