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海越2023年年报延期至4月20日披露 受损投资者索赔有效期只剩12天)
日前,ST海越(600387)在互动平台上集中答复了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对于多个投资者关心的年报不能按期披露相关问题,公司回复称,根据年度审计进展情况,为确保2023年年报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已向上交所申请至2024年4月20日披露。就投资者质疑的为何退市风险股不提前公布审计进度,公司称未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据ST海越3月30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因报告期内存在通过供应商转移资金至关联方的情形,被审计机构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值得关注的是,近一年多来,ST海越曾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多次受罚。
2022年11月11日,ST海越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遭到监管处罚。经查明,公司2020年与海南承睦、海南禧越、海南科赛多次发生非经营性关联交易,占用资金累计19.83亿元,但并未按规定向二级市场披露。随后,ST海越被证监会行政处罚。
2023年6月6日,ST海越再次公告遭到浙江证监局处罚,原因系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及时披露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2022年,公司存在通过供应商与控股股东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的情况,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未根据相关规定,按照业务实质对公司2022年部分贸易业务采取净额法确认收入,导致2022年一季报、半年报、三季报存在营收错报。
根据相关规定,相关受损投资者有权向被罚的ST海越依法索赔。福建证威律师事务所谢保平律师表示,凡于2020年2月27日至2021年4月29日之间买入ST海越股票,且在2021年4月30日(含当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55)免费报名登记。
谢保平律师进一步表示,目前,该索赔案已有法院判决,受损投资者获得胜诉。该案的讼时效截止日为2024年4月29日,有效期仅剩12天,投资者在获赔前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建议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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