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建设银行:记奖不记罚年报或存失实,频繁踩雷地产忙着呈请清盘)
来源| 财经九号
作者|胖虎
今天作者不聊银行的业绩,不过聊点和年报相关的。
四大行之一的建设银行,业绩肯定不会差的,不过其在年报中的一段表述着实震惊了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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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奖不记罚,
年内3次罚单9000多万罚款,年报只字未提
在建设银行2023年年报的第197页,关于建设银行受处罚情况一节中,建设银行表述道:“报告期内(即2023年内),本行不存在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的情况,本行的控股股东……本行或者本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其他有权机关重大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的情况;……”
(图源:建设银行2023年年报)
原文较长,作者截取了其中一段,作者详细考证了一下,2023年建设银行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确实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受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的情况,也没有被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的情况。
但是年报中公开说“本行或者本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其他有权机关重大行政处罚”这一情况的,恐怕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会不答应。
公开信息显示中国建设银行本行这一级,去年因违法违规被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处罚了三次。
(图源: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
2023年2月17日,原中国银保监会(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前身)下发了2023年的第10张罚单,处罚对象是中国建设银行,处罚事由包含了三十八项:
如“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与监管规定不符、监管发现问题屡查屡犯或未充分整改、向检查组提供企业出具的虚假证明材料、未按规定及时报送案件信息、违规发放房地产贷款、贷款审查严重不尽职,违规办理虚假按揭贷款”等等,
处罚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若干法条,最终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被罚款7341.5626万元,分支机构12550万元,合计1.99亿元;
(图源: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
2023年11月22日,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又迎来了年内的第二张罚单。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的处罚信息显示,这次监管部门对建设银行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了共18项:
如:“资金用途监控不到位,信贷资金违规购买建设银行代销的基金、信托、资管及自营理财产品、违规为风险承受能力不达标的客户办理代理上海金交所交易业务、内部控制不力,导致部分分支机构对总行减免优惠措施执行不到位、对部分分支机构违规收取小微企业财务顾问费管控不到位、违反质价相符原则收取财务顾问费”等等;
最终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被处罚2041.879382万元,分支机构1750万元。
(图源: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官网)
到了2023年底,建设银行总行又迎来第三张罚单.这一次处罚的比较简单,建设银行因“并表管理内部审计存在不足、母行对境外机构案件管理不到位、未及时报告境外子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监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处罚了170万元。
2023年内,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和原银保监会对中国建设银行本行接连开出三张罚单,单就建设银行总行的处罚金额就高达9000多万。
尽管罚单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可能并非发生在2023年,但是相应的处罚决定却是在2023年内下达,且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以及被处罚的事实也是客观存在的,为何到了建设银行2023年的年报中,却只字未提呢?
难道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和原银保监会并非建设银行在年报中提及的“其他有权机关”?几十款违规违法行为和9000多万的罚款还不构成“重大行政处罚”?
显然,无论从事实角度,还是从年度报表真实、完整的信披要求来说,建设银行在年报中只字未提被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处罚的事项,是很难说得过去的。
(图源:建设银行2023年年报)
要知道,建设银行在年报的开篇就提到:“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你把董监高和董事会、监事会都扯进去了,结果本年度的报告内容却遗漏了如此重要的处罚信息,难道不构成信息披露的“重大遗漏”?请问这个连带的法律责任谁来负责?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对建设银行的处罚信息在年报中我们没看到,但是建设银行对外界给自己的奖项却记得十分清楚,并且还在年报中留了一整页来展示。什么英国《银行家》、美国《财富》杂志、美国《福布斯》、《亚洲银行家》等等。
(图源:建设银行2023年年报)
你这样记奖不记罚,典型的“双标”么,让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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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频频踩雷地产,
忙着呈请清盘房企
或许建设银行编制年报的时候真的是忘了把处罚信息写入年报了,因为今年开年以来,建设银行旗下的中国建设银行(亚洲)正忙着呈请清盘房企追债呢。
今年4月8日,港股上市房企世茂集团发出公告,表示已被建行亚洲提出清盘,涉及公司财务义务金额为15.8亿港元(约合人民币14.6亿元)
3月21日晚,德信中国披露,被建行亚洲提出清盘呈请,涉及金额约3.5亿美元(约合人民币25.3亿元)。
2月27日,大发地产披露,被建行亚洲提出清盘呈请,涉及金额约3.6亿美元(约合人民币26亿元)。
此前,还有海伦堡、佳源国际、中梁控股等均被建行亚洲提出清盘等等
截至目前佳源国际已被香港法院颁布“清盘令”;中梁控股完成境外债务重组,清盘呈请已撤销。
集中且频繁的对债务违约的港股房企提出清盘呈请,建行实在是急了。因为建设银行的房地产贷款不良率实在太高了!
(图源:建设银行2023年年报)
截至2023年末,中国建设银行房地产不良贷款余额为481.58亿元,同比增加了145.53亿元,增幅高达43.3%;房地产贷款不良率为5.64%,同比上升1.28%。
6大行中,建设银行的房地产不良贷款规模基本与第一的中国银行持平,仅差0.14亿元,但是不良率却是6大行第一。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底至2023年底,建设银行的房地产不良贷款规模从135.36亿元激增到481.58亿元,短短两年时间激增了255.78%!同期不良率从1.85%增长到5.64%。
前些年,建设银行为中国房地产业输送了不少人才。
比如近期陷入舆论漩涡的万科集团,其总裁祝九胜就是从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副行长任上辞职,于2012年加盟万科的;
2018年9月,港股房企合生创展(00754.HK)发布公告,原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副行长席荣贵出任公司行政总裁及执行董事;不过仅仅2年后,2020年底席荣贵就宣布辞任,算是躲过了房企暴雷潮;
至于2018年辞任建设银行机构业务部总经理后,加盟泰禾集团的黄曦就没这么幸运了,在2022年5月被查,事后通报黄曦成了银企“旋转门”式腐败的典型。
就在近日,新一轮的中央巡视组巡视建设银行工作已经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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