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商股份鸡西新玛特广益街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0元)
金融界2024年4月19日消息,大商股份鸡西新玛特广益街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因有销售意向于2023年12月在天狗网上架商品名称为“建国60周年白酒52°550ml”,但该白酒并未实际购进,也未实际销售,被鸡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上缴国库。
据公告内容,经查,当事人的行为借国家重大活动违法违规开展网络商业营销活动。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现场检查笔录,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询问笔录,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大商电脑系统截图,证明:“建国60周年白酒”未产生实际销售。
大商股份鸡西新玛特广益街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违反了《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构成了违反网络商品交易管理法规行为。依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上缴国库。鉴于当事人在案发后,认错态度诚恳,积极主动配合执法人员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配合执法人员制作询问笔录)。参照《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黑市监规〔2023〕1号)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