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正平路桥建设及相关责任人被公开谴责,存在虚假记载)
2024年4月22日,上交所发表公告,对正平路桥建设(以下简称正平股份)及公司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据悉,正平股份存在虚构供应商工程量、虚增合同履约成本,导致多期定期报告披露不准确,存在虚假记载,严重损害投资者知情权。
依据中国证监会青海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事实,正平股份及子公司贵州水利实业自2020年3月开始,对金沙县老城区段河道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和金沙县沙土镇风貌一条街建设项目进行虚构供应商工程量、虚增合同履约成本的操作,造成从倒2021年至2022年的重大虚假记载,其中影响到的财务数据包括营业成本、营业收入和利润等。
据相关规定,正平股份的违法行为,违反了 《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此,上交所对正平股份及实际控制人、有关责任人作出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决定,同时通报中国证监会和青海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公告中还要求正平股份及相关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对此次违规事项进行整改,同时进行深入排查存在的合规隐患,并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同时,公司在收到此次处罚决定书后一个月内必须向本所提交经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