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汇物流及控股股东及相关责任人违规被采取监管措施)
2024年4月30日,四川证监局公告决定对广汇物流(以下简称广汇物流)实施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对其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以下简称广汇集团)及宋东升、杨铁军、赵强、高源、康继东等多名责任人出具警示函,同时将其违规行为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举是因为广汇物流存在未按规定确认房地产项目收入、未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归还情况、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不规范等违规事项。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应信息披露和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广汇集团则因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违规被监管。
监管部门要求广汇物流全面自查,及时更正问题,并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四川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监管部门也将根据后续调查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相关责任人应认真反思,并加强法治意识和规范运作,确保遵守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