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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蓝光发展触发投资者保护条款 资产负债率远超80%约定比例

来源:观点 2024-05-08 08: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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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因资产负债率高达192.67%,触发投资者保护条款,构成实质性违约,正制定偿付方案并承诺遵守信息披露规则,以维护投资者权益。

(原标题:四川蓝光发展触发投资者保护条款 资产负债率远超80%约定比例)

观点网讯:5月8日,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触发投资者保护条款。该公告涉及公司发行的多只债券,包括19蓝光MTN001、20蓝光MTN001、20蓝光CP001、20蓝光MTN002、20蓝光MTN003和21蓝光MTN001等。

蓝光发展曾在2018年和2020年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发的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接受注册通知书》,注册总额分别为50亿元和54.5亿元。公司在2019年至2021年间完成了上述债券的发行工作。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蓝光发展需确保合并财务报表中剔除预收账款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80%,以满足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要求。

蓝光发展在2024年4月30日发布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显示,截至2023年末,公司剔除预收账款的资产负债率高达192.67%,远超80%的约定比例,从而触发了投资者保护条款。这一超额比例导致公司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构成实质性违约。

面对当前的违约情况,蓝光发展正在积极制定并推进偿付方案,确保偿付资金的落实。同时,公司承诺将遵循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进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以维护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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