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创医惠索赔案投资者二审胜诉

来源:大众证券报 2024-05-13 19:04: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思创医惠索赔案投资者二审胜诉)

思创医惠(300078)投资者索赔案迎来新进展。日前,浙江省高院对部分投资者诉思创医惠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根据浙江证监局作出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思创医惠存在的主要信披违规行为是: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19年和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基于此,部分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经济损失。

在法院的具体认定上,针对思创医惠大股东资金占用事项,在2018年5月9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买入思创医惠股票,并在2021年4月29日收盘时还持有的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但该案诉讼时效已到期。

对于思创医惠2019年和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事项,法院认定,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2年10月28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2022年10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的投资者,具备索赔资格。该案诉讼时效截止日为2025年10月28日。

对此,上海海汇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仍在诉讼时效内的案件,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参与索赔。

扫码报名索赔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思创医惠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