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州星月运输有限公司被处以一千元罚款)
金融界2024年5月31日消息,广州星月运输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实时传送相关数据,被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处以一千元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本机关依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使用粤AP2630重型货车于2024年03月03日在广州市花都区肇花高速广佛交界K181+900有未按照规定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实时传送相关数据的行为,以上事实有其他材料、视频资料、卫星定位数据、询问笔录、广州市电子执法平台卡口车辆照片等为证。
广州星月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了《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八条,构成了错报违规行为。《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七)项规定:责令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相应的经营许可。根据这一规定,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对广州星月运输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处一千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