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个体工商户被罚款1.97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0.93万元)
金融界2024年6月6日消息,个体工商户因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被潮州市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9704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0.933万元。
根据公告内容,法定代表人余丽心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药品“双飞人药水”、“便秘小粉丸”及“希爱力”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过进行详述。
个体工商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的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无证销售药品的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货值金额9330元;
二、罚款19704元;
罚没款共计人民币29034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