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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被罚款1.97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0.93万元

来源: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2024-06-08 08:2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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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个体工商户被罚款1.97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0.93万元)

金融界2024年6月6日消息,个体工商户因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被潮州市饶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9704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0.933万元。

根据公告内容,法定代表人余丽心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药品“双飞人药水”、“便秘小粉丸”及“希爱力”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过进行详述。

个体工商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药品的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无证销售药品的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

一、没收货值金额9330元;

二、罚款19704元;

罚没款共计人民币29034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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