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信科技及董事长违规未及时披露信息,收到警示函)
2024年6月13日,安徽证监局公告,因违规未及时披露重大信息,华信科技与其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杨善春受到行政监管处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且其行为将被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据了解,2020年11月,华信科技董事长杨善春与6家合伙企业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向6家企业转让不超过800万股份,约占公司股本的20%,并约定转让承诺事项、赎回条款等内容。然而,此等关于《股权转让协议》的签订以及具体内容的信息未及时披露,这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和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因此触犯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杨善春作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对上述信息披露违规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