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审胜诉!超讯通信告赢了 若能收回资金或将利好股民诉讼索赔)
超讯通信(603322)6月20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广州中院关于公司与兰州科文旅诉讼案件的《民事判决书》。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兰州科文旅返还项目合作意向金,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超讯通信偿还本金2亿元,以及资金占用费(截至2024年4月8日止的资金占用费1773.88万元和以本金2亿元为基数,自2024年4月9日起按年利率5.3%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此次案件法院一审裁定超讯通信胜诉,这一积极结果若最终能够促成资金的成功回收,或将对股民诉讼索赔有利好之处。
超讯通信遭投资者诉讼索赔源于公司涉及4.2亿元的违规担保行为。2021年12月31日,超讯通信发布公告,披露控股子公司桑锐电子及桑锐电子全资子公司民生智能存在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形,冻结金额合计122.93万元。随后,公司发现桑锐电子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孟繁鼎曾以桑锐电子和民生智能名义违规担保42076万元。
因超讯通信对上述担保事项未履行必要审批程序并及时披露,公司被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该事项引发了部分投资者向上市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据公开信息,广州中院在2023年底已对部分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投资者胜诉。
刘鹏律师提示,超讯通信索赔案诉讼时效将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法院一审判决,目前判断于2019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买入超讯通信股票,并在2022年1月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向公司提起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在诉讼时效内,律师将继续代投资者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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