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对股民损失避而不答 立案调查给投资者带来索赔机会

来源:大众证券报 2024-06-28 1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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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东方集团对股民损失避而不答 立案调查给投资者带来索赔机会)

受多个利空消息影响,东方集团(600811)股价连续多日下跌,截至6月28日收盘价为0.66元/股,已连续五个交易日低于1元。根据相关规定,若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1元,东方集团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

东方集团于6月18日晚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子公司在关联方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16.4亿元存款出现大额提取受限情形。截至6月17日,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余额16.4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贷款余额6.66亿元。东方集团表示,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大额提取受限,将增加公司短期流动资金周转压力,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自6月18日以来,东方集团股价已跌去一半,加上股票可能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遭遇“黑天鹅”的投资者在上证e互动向公司提问:“公司对于资金风险预警是怎么做的,出现问题应对机制是什么?公司管理层是否为此次危机负责?如何应对给股民造成损失的诉讼?”

东方集团回复:“公司针对东方财务公司存款大额提取受限,第一时间启动风险处置程序并对外披露,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出具承诺尽快解决东方财务公司流动性问题。公司管理层正在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尽快落实承诺内容,优先以现金方式解决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在东方财务公司流动性问题。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就东方财务公司流动性问题的解决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而对于“如何应对给股民造成损失的诉讼”问题,东方集团只字未提。

值得注意的是,东方集团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6月2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鉴于公司已经被立案调查,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凡于2024年6月22日之前买入且持有东方集团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无论在2024年6月22日及之后是否卖出,或可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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