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浩源:资金占用仍未解决 法拍后实控人已变更 “踩雷”股民索赔时效仅剩半个月)
因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受罚的ST浩源(002700)7月15日发布公告,上述问题尚未解决,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余额5.13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受罚后,不少投资者已将ST浩源告上了法庭,目前已有一审调解及获赔案例。律师提醒,目前该案的诉讼时效已不足半个月,符合条件的其他受损投资者应避免错失合法索赔机会。
2021年8月2日,ST浩源收到新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经查明,公司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其为关联人提供8000万元担保及因担保责任产生的6007.51万元资金占用的事项、同时其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未履行关联方交易决策程序,关联交易金额累计5.37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43%;且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直至2020年4月29日,以临时公告的形式披露了上述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
上述违法行为发生后,从ST浩源2022年年报的披露来看,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并未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资金占用问题,公司已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向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且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按照《民事调解书》的约定向公司归还占用资金和利息。
2022年年报中ST浩源还表示,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而收到新疆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此受到中小投资者索赔,公司委托了专业律师团队,通过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和诉讼仲裁等方式,妥善解决和处理了投资者的诉求,最大限度维护了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投资者的权利。
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王添聿律师表示,凡是以下两个时间段的亏损投资者,均可依法向公司索赔:一、2019年3月28日至2020年1月6日期间买入ST浩源股票,且在2020年1月6日收盘时仍持有该公司股票且亏损;二、2019年3月28日至2020年4月13日期间买入ST浩源股票,且在2020年4月13日收盘时仍持有该公司股票且亏损,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33)报名。目前,距该案的诉讼索赔时效届满日2024年8月1日已不足半个月,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应避免错过合法挽损的机会。
今年7月3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举东的一致行动人阿克苏盛威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被网络司法拍卖的9504万股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李猛龙。另外,裴沛于7月12日以6501万元拍得原由周举东持有的ST浩源股票800万股,而截至7月15日,周举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余额5.13亿元(不含利息)。
ST浩源称已与控股股东进行沟通,因公司原冻结控股股东股票已被优先债权人拍卖,控股股东拟处置其名下的在建工程项目、土地使用权用于归还欠款,相关资产权属情况及是否能处置用于还款存在不确定性。
值得一提的是,留给ST浩源解决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时间仅剩几个月时间。公司2024年5月10日收到新疆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责令改正要求在六个月内清收5.13亿元被占用资金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记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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