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津海格丽特智能科技及时任董事长未能按期披露年度报告,接收警示函)
2024年7月22日,天津证监局公告,天津海格丽特智能科技(以下简称“海格丽特”)及董事长王学泉未能按期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天津证监局决定对海格丽特及王学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按规定,上述公司应在收到决定书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天津证监局强调,公司及董事长应认真吸取教训,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认真履行信息披露责任。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