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天地人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被罚款0.2万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北京天地人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因旅游客运经营者及其车辆驾驶人员未按照旅游电子行程单提供相关服务,被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罚款0.2万元。
据公告内容,2024年07月10日16时00分,驾驶员侯建生驾驶京B06386D号其它金龙牌大型普通客车运营至北辰西路辅路-道路,两名执法人员出示证件进行检查。经查,北京天地人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委派驾驶员侯建生驾驶京B06386D车由前门供电局附近载36名乘客前往鸟巢水立方外景,乘客均为京城游(北京)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的旅游团。本次运营是北京天地人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为京城游(北京)旅行社有限公司提供的旅游包车客运业务。上述客运经营者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被批准的经营范围是省际包车客运、市内包车客运。车辆已取得《道路运输证》,被批准的经营范围是省际包车客运、市内包车客运。驾驶员已取得《从业资格证》。上述旅行社已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并在旅游公共信息和咨询平台进行团队旅游信息备案。本次运营制作了《电子行程单》。此次《电子行程单》显示的驾驶员姓名为李冬平,此次运营实际驾驶员姓名为侯建生,与《电子行程单》记载不一致。综上,北京天地人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未按照旅游电子行程单提供交通服务。
北京天地人源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违反了《北京市旅游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二款,构成了旅游客运经营违反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北京市旅游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二款,本机关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2任元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