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原创】丽珠集团布局东南亚,拟投资2612亿印尼盾设立合资公司从事原料药生产业务)
7月29日晚间,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集团”或“公司”)发布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称,公司全资附属公司LIAN SGP与Kalbe控股附属公司PT GCM签署《股东协议》,双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在印度尼西亚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授权资本为1306亿印尼盾,初始发行25%普通股,LIAN SGP出资2612亿印尼盾,占80%股份,PT GCM出资653亿印尼盾,占20%股份。合资公司主要从事原料药生产业务,旨在拓展海外市场,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目标。▲丽珠集团公告截图
公告称,2024年7月29日,丽珠集团全资附属公司LIANSGPHOLDINGPTE.LTD(.以下简称“LIANSGP”)与PT KALBE FARMA,TBK.(以下简称“Kalbe”)控股附属公司PT GLOBAL CHEMINDO MEGATRADING(以下简称“PT GCM”)签署了《SHAREHOLDERS’AGREEMENT》(《股东协议》),丽珠集团和Kalbe通过附属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在印度尼西亚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的授权资本为1,306,080,000,000印尼盾,即1,306,080股,每股面值为1,000,000印尼盾。合资公司成立后,将发行25%普通股,即326,520股(以下简称“初始发行股份”),其中,LIAN SGP出资261,216,000,000印尼盾认购合资公司261,216股普通股,占合资公司初始发行股份的80%,PT GCM出资65,304,000,000印尼盾认购合资公司65,304股普通股,占合资公司初始发行股份的20%。
公告表示,本次丽珠集团对外投资在印度尼西亚设立合资公司,有利于公司拓展海外业务,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的目标。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取得印度尼西亚相关部门的批准,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印度尼西亚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及文化特征等与国内存在较大差异,合资公司在设立及运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管理、运营和市场风险。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读创财经综合
审读:谭录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