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 宝鼎科技连收监管函、警示函

来源:大众证券报 2024-07-30 07:15: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 宝鼎科技连收监管函、警示函)

日前,宝鼎科技(002552)分别收到了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及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司2024年7月18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显示,公司2024年4月27日披露的2024年一季度报告部分数据有误,公司披露的报告期扣非净利润为8133.83万元,但实际应为1933.82万元。此外,公司2024年4月12日披露《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预计2024年一季度扣非净利润为5200万元至7800万元,该数据与实际扣非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深交所及浙江证监局均指出,宝鼎科技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同时,浙江证监局在警示函中表示,公司董事长张旭峰、总经理朱宝松、财务总监丛守延、董事会秘书赵晓兵亦违反了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上述相关人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鉴于上述情况,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判断,于2024年4月27日至2024年7月17日期间买入宝鼎科技股票,并在2024年7月17日收盘时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扫码报名索赔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宝鼎科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