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盛屯矿业“带帽”首日股价跌停 适格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
盛屯矿业(600711)8月1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简称变为“ST盛屯”。当日复牌后,公司股价直接跌停,收于4.52元/股,收盘时卖一位置仍积压262万手。
盛屯矿业被ST的原因是,公司于7月30日收到厦门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依据其载明内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2021年12月至2023年上半年,盛屯矿业在与有关客户开展钴湿法冶炼中间品销售业务中,存在货物交付给相关客户时控制权并未实质转移而确认收入等行为,导致公司财务数据出现差错。
其中,盛屯矿业2021年年报涉嫌多计入营收3.59亿元,多计利润总额1.94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0.79%和7.15%;2022年年报涉嫌多计入营收0.84亿元,少计利润总额1.39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0.33%和18.2%;2023年半年报涉嫌少计入营收0.78亿元,少计利润总额0.23亿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的0.59%和5.22%。2024年4月23日,盛屯矿业发布《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涉及上述业务影响的相关定期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了更正。
厦门证监局拟对盛屯矿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对盛屯矿业时任董事长、总裁张振鹏,时任董事长陈东,时任财务总监翁雄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同时对时任总裁周贤锦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鉴于此,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提示,凡于2022年4月26日至2024年4月21日期间买入且持有盛屯矿业股票,无论在2024年4月22日及之后是否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均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登记参与索赔,具体时间段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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