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市世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罚款 20 万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深圳市世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未根据设计要求、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防治和治理措施的的行为,被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罚款。
根据公告内容,经调查核实,中海建筑有限公司为易冀大厦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当事人与其存在专业分包关系,主要负责涉案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涉案项目的《易冀大厦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取得《深圳市龙岗区水务局关于易冀大厦(原名:龙岗软件数字技术应用创新基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备案回执》(深龙岗水保备案〔2023〕102 号)。根据上述《水土保持方案》中“5水土保持措施体系表,表 5-1 水土保持措施体系表”,要求“基坑施工区:临时措施:(1)临时排水及沉沙池措施:本工程基坑施工期采用自上而下分层开挖,开挖过程中基坑布设动态土质排水沟和土质简易沉沙池。待基坑开挖至设计高程时,沿基坑底布设临时排水沟(主体已列),尺寸为 0.4*0.4m,沿坑底布设集水井(主体已列),尺寸为 0.8*0.8*0.8m,集水井内汇水抽排至坑顶临时排水沟;(2)临时覆盖及土袋拦挡措施:48 小时不施工的裸露区域和雨天对正在开挖的区域利用防水土工布临时覆盖和土袋拦挡。其他区:临时措施:(1)沿用场平施工期布设的施工围栏、洗车池附近三级沉沙池、施工围栏内侧的临时排水沟、单级沉沙池。(2)临时覆盖及土袋拦挡措施:48 小时不施工的裸露区域和雨天对正在开挖的区域利用防水土工布临时覆盖和土袋拦挡”。2024 年 5 月 16 日,现场检查确认涉案现场属于土方开挖和桩基阶段施工期,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项目排水沉沙措施不足,东侧的洗车池配套沉砂池被盖板封住,西南角的三级沉砂池因施工被拆除,场内未设置临时排水沟;项目北侧缺失施工围挡,北侧堆土采取绿网覆盖;未设置泥水分离器,不符合上述方案要求,构成“未根据设计要求、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防治和治理措施的”行为。
深圳市世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未根据设计要求、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防治和治理措施的”的行为。罚款人民币20万元整。鉴于当事人在责令改正期间:在项目西南角设置了成品三级沉砂池尚未接驳市政排水管网;项目北侧已完善施工围挡,北侧临时堆土已清运;项目西侧设置了泥水分离器;项目内的水土保持措施具备施工条件的已完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根据《深圳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若干规定》第十七条第(二)项“从轻处罚”之规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