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龙源技术因信息披露不及时,遭山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2024年8月13日,山东证监局公告,烟台龙源电力技术(简称:龙源技术)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龙源技术于2024年2月21日披露的《2023年度业绩预告》中,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00万元至15,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25%至69.44%。然而,公司未按规定在2023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相关的信息披露显然不及时。因此,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龙源技术采取递交警告信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此事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山东证监局同时要求龙源技术应当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要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