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鹏博发布股票交易风险提示 相关投资者或可索赔)
*ST鹏博(600804,原“鹏博士”)8月20日发布《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司于8月1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8月19日开盘,公司股价涨停。对此,*ST鹏博称,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ST鹏博因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合同、公司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事项,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及公司相关人员予以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措施。
因*ST鹏博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此前,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ST鹏博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因此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此外,公司还因多个事项被叠加实施风险警示:一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4800万元,存在一个月内无法归还的可能性。二是,公司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违规担保合计金额16.4亿元,存在一个月内无法归还的可能性。三是,公司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ST鹏博目前股价不足2元,今年6月份曾触及“1元”线,前期买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遭受较大损失。鉴于处罚已经下达,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凡于2013年4月12日至2023年7月17日期间买入且持有*ST鹏博股票,无论在2023年7月18日及之后是否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满足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登记,具体时间段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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