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交所: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股票及债券终止上市)
8月21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终止上市的公告。
2024年6月20日至2024年7月17日,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上述情形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0条、第9.1.17条、第9.2.1条和第9.2.7条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上交所决定终止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4条、第9.1.17条、第9.2.9条和第9.6.1条的规定,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上交所在公告本决定之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对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予以摘牌,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终止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5条和第9.1.17条的规定,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应当立即安排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股份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让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摘牌之日起45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如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对上交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可以在上交所公告本决定之日后的5个交易日内,向上交所申请复核。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