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江文旅控股股东收到两份执行裁定 还面临投资者诉讼索赔

来源:大众证券报 2024-08-23 18: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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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曲江文旅控股股东收到两份执行裁定 还面临投资者诉讼索赔)

曲江文旅(600706)于8月22日盘后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旅游投资集团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及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分别裁定抛售旅游投资集团持有的500万股公司股票,拍卖其持有的1600万股公司股票。

旅游投资集团持有曲江文旅股份数量为1145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90%。可能被执行的公司股票累计2100万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18.34%,占公司总股本的8.23%。公告显示,此次执行裁定与旅游投资集团涉及的法律纠纷有关。

除上述事项外,曲江文旅还因业绩预告不准确面临投资者诉讼索赔。

曲江文旅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约为1700万元至2300万元;预计2023年实现扣非后净利润约为-1000万元至-400万元。4月25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2023年实现归母净利润约为-19500万元,扣非后净利润约为-22000万元。

然而,公司在4月29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显示,2023年经审计归母净利润为亏损19537.92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亏损22234.59万元。陕西证监局在6月22日对公司出具的警示函中指出,曲江文旅业绩预告披露的归母净利润及扣非后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数据存在较大差异,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故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耿琳、时任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谢晓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此,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判断,于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4月24日期间买入曲江文旅股票,并在2024年4月24日闭市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提起诉讼索赔。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最终具体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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